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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專才移民

計劃簡介

根據現時香港輸入內地人才計劃,內地人士如合乎計劃之資格要求,可以先在香港成立公司,再以專才身份申請香港簽證《以下簡稱“香港專才移民申請”》,主申請人可同時申請其配偶及18歲以下之未婚子女〈以下簡稱“次申請人”〉來港定居。

​申請要求

(一) 在香港開設公司;

(二) 草擬公司未來兩年之業務計劃書,包括業務及產品詳情及計劃、開設辦公室計劃、員工招募計劃、公司收入及支出計劃等等;

(一)受僱於香港公司


(1) 沒有保安理由拒絕申請,而申請人亦沒有任何已知的嚴重犯罪記錄;

(2) 申請人持有有關範疇的學士學位,但在特殊情況下,具備良好的技術資格、經證明的專業能力及/或備有文件證明的有關經驗和成就,亦可予接受;

(3) 申請人須已確實獲得聘用,而從事的工作須與其學歷或工作經驗有關,並且不能輕易覓得本地人擔任;

(4) 薪酬福利(包括入息、住屋、醫療和其他附帶福利)須與當時本港專才的市場薪酬福利大致相同;及

(5) 申請人在香港開辦的業務能夠對本港經濟作出重大貢獻,入境處將會考慮各項因素,包括(但不限於)業務計劃、營業額、財政資源、投資款額、在本地開設的職位數目,以及引進的新科技或技能等。

 

​享有福利

免費醫療

子女免費教育

華僑生高考

​港澳台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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