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
高端人才
通行證計劃
. 計劃簡介
香港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以下簡稱“高才通”)是一項吸引世界各地具備豐富工作經驗及高學歷的高端人才到香港探索機遇的計劃。這些高端人才包括高收入人士和世界頂尖大學的畢業生。獲批准的申請人可帶同配偶及18歲以下未婚子女來港定居〈以下簡稱“受養人”〉。本公司可代辦申請高才通。
申請要求
有意根據高才通計劃申請前來香港特區的人士,在提出申請時無須已在香港特區覓得工作。他們只須符合一般的入境規定,便可獲准在港逗留 24 個月而不受其他逗留條件限制。申請人可以選擇按下文第(a)至(c)段所列其中一個類別提出高才通計劃的申請:
(a) 在緊接申請前一年,全年收入達港幣 250 萬元或以上(或等值外幣)的人士(A類申請);
(b) 獲全球百強大學頒授學士學位、並在緊接申請前五年內累積至少三年工作經驗的人士(B類申請);或
(c) 在緊接申請前五年內,獲全球百強大學頒授學士學位,但工作經驗少於三年的人士(C類申請);這類申請受年度配額限制,且以先到先得的方式分配。此外,C類申請並不適用於在香港特區修讀全日制經本地評審課程而獲得學士學位的非本地學生。
續簽條件
成功獲批的申請人(及其受養人),一般首次入境可獲准在港逗留24個月,而不受其他逗留條件限制。他們可在逗留期限屆滿前四星期內經網上申請延長逗留期限。在提出申請時,申請人必須已獲得聘用,而受聘從事的工作須通常是由學位持有人、或由具備良好的專業/技術資格、經證明的專業能力及/或備有文件證明的有關經驗和成就的人士擔任,以及該職位的薪酬福利條件達到市場水平。申請人如已在香港特區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則須出示其業務的證明文件。申請如獲批准,申請人通常會獲准以 3-3 年的模式在港延期逗留,而不受其他逗留條件限制。
根據高才通計劃獲准來港的人士,在提交延長逗留期限申請時,如符合上述所載的準則及以下條件,可提出根據頂尖人才類別審批延長逗留期限申請:
申請人已根據高才通計劃獲准在香港特區逗留不少於兩年;及
申請人在上一評稅年度的薪俸稅應評稅入息達港幣200萬元或以上。
享有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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